曾經為愛發過征想起為過去的愛情所做的瘋狂事,你有什麼感覺?
某種年紀還瘋得不像話,比如,如果你在四十歲還想騎單車載著情人從台北東區到淡水 去看夕陽,沒有人認為你對勁;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輕時做這件事,就會像《情定日落橋 》的故事一樣感人。就好像賈寶玉如果在三十歲後還跟一群姐妹瘋來瘋去,不會有讀者 認為他很可愛。   以前在台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。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,要求分手,男生不願意 ,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門口去等,要求續前緣。女生有天煩不過,預藏了美工刀,在男生 拉扯不休時,狠狠刺了他一刀。當場血流如注,送進醫院。此事貨真價實夠瘋狂了吧!   你說當事人哪個不聰明?聰明和為愛瘋狂是兩回事。   以前我住的那個寢室,就有一個和男友吵架就跳樓洩恨的學姐,這一瘋,足足把書 多念了兩年!   很多愛過的人痛過,很多痛過的人瘋過。幸運的人,像出水痘一樣,瘋病永不復發 ;   比較不幸的(應該說是被他愛上的人比較不幸的),他們的「愛情瘋」像感冒,動不 動就發了起來,七老八十,仍有一股瘋氣在。   我想到我做過的瘋事,實在也不少。比如,在半夜打無聲電話騷擾他的睡眠,看他 回家了沒,旁邊有沒有別人哪,想來真是無聊啊!如果有人這樣對付我,我一定會罵他 「三字經」!   是的,能為愛瘋狂是一種幸福,你會為自己的愛情情操深深感動,但是,請先想想 被你愛的人幸福不幸福。戀愛是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;己之所欲,也未必可以施於人。   因為你喜歡的方式和結局,別人未必可以接受;你覺得很偽大,你的情人可能很尷 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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